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项目投资;铁路、道路、隧道和桥梁工程;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;建筑工程;土木工程;市政公用工程;钢结构工程;建筑幕墙工程;工程技术咨询服务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销售:建材及装饰材料(以上均不含沙石等易扬尘类建材)、通用机械设备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